金管會對康和證券進行懲處,該公司董事長鄭大宇遭檢舉掏空16億元,涉嫌利用人頭規避關係人交易購地,並傳聞已賣地私吞16億元。此外,鄭大宇在董事會討論檢舉案時,沒有自主落實迴避,干涉獨立董事和公司代墊保釋金等,違反公司治理與內控,遭金管會開罰144萬元。康和證券董事長鄭大宇也被罰款120萬元,並被要求降薪6個月。此外,總經理和法令遵循部副總也被警告、罰款和接受其他行政處分。

康和證券有4項公司治理上的缺失,為督促負責人和經理人形塑良好企業文化,金管會命令康和證券調降負責人月薪20%,鄭大宇因未依規定列討論案,及被檢舉人參與討論及表決而被罰款120萬元。此案目前仍在檢調單位偵辦中,證期局表示,此案並不影響董事長適格性的消極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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