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業配股將有新禁令?金管會官員說,依現行規定,金融資產(股債)評價減損,本來就需從金融業當年度獲利、保留盈餘中扣除;至於股票股利發放、及限制未分配盈餘,金管會官員嚴正澄清,絕無此事。

銀行局長莊琇媛說,股票股利有助資本的強化,主管機關樂見其成;其次,絕對沒有限制未分配盈餘發放現金股利。

今有媒體報導,金管會對金融業配股有三大新原則,一、當年度獲利除提列法定公積外,還需扣除股債下跌的評價減損,二、股票股利也受此限制,三、配股僅能以2022年當年度獲利為限,連「未分配盈餘」不能拿來配息,又以後兩者引發金融業大跳腳。

金融業者說,依現行規定,金融資產評價減損,這塊會反映在淨值項下的「其他權益」會計項目上;這個其他權益的「負數」,依金管會規定,需從金控當期獲利、保留盈餘中,提列同等數額的特別盈餘公積,並禁止分派股息。

這第一點是本來既有規定,從2022年6月各金控、銀行業早就知道並積極因應,因此這一點並非新規定。

依照2022年9月底季報,14家金控中,當年度獲利加未分配盈餘、並提列法定公積,再扣除「其他權益負數」後,仍有6家有配息實力者,包括富邦金(2881)、元大金(2885)、兆豐金(2886)、永豐金(2890)、中信金(2891)和第一金(2892)。

至於第二點的連股票股利也納入設限、及甚至第三點的未分配盈餘不能拿出來發,引發市場譁然,衝擊金融股信心,稍早,金管會也明確澄清。

金融業者說,事實上,最關鍵的是,扣除龐大的股債評價減損(其他權益負數)後,剩餘8家金控恐都無法配息,為了給龐大存股族一個交代,各大金控轉向挖「資本公積」和「法定盈餘公積」拿出來配息。

據了解,金管會對「資本公積」拿來配息,傾向保留,認為資本公積最多只能拿來配股,等於是轉增資(如富邦金曾拿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),認為不宜拿來配息。

所謂「資本公積」和「法定盈餘公積」,簡單說,前者是指股東的錢,後者是指過去金控賺的錢提列在帳上,若拿來配息,意味著「把股東的錢、再拿來還給股東」,及「把老本」拿出來發給股東。

(2023/02/06 10:27:17 經濟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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