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美國貿易代表署公布的官方版本解釋,對等關稅稅率的計算方式為(出口總額-進口總額)÷(進口價格彈性 × 關稅對進口價格的傳導率 × 進口總額)。
美國貿易代表署表示,雖然長期來說,進口價格彈性趨近2,但參考其他研究後,決定將其設為較保守的4;關稅對進口價格的傳導率則是設定為0.25。
雖然公式當中多出「進口價格彈性」與「關稅對進口價格的傳導率」2個係數,但由於兩者相乘等於1,基本上證實公式與外界推測大致相同。
根據該公式,2024年台灣對美國的貿易逆差為739.2億美元,美國進口台灣的總額為1162.64億美元,代入計算後的算是為[739.2÷(4×0.25×1162.64)]÷2,最終計算出的對等關稅稅率約為31.8%,與川普公布的32%對等關稅稅率相符。
※ 計算公式公平性分析
✅ 優點:
一、考慮貿易逆差的影響
這個公式試圖讓美國對貿易順差國(如台灣、歐盟、中國)施加較高關稅,而對貿易逆差較小或持平的國家(如加拿大、墨西哥)影響較小,符合「互惠關稅」的基本理念。
二、透明度較高
由於這個公式是固定的,並且基於公開數據計算,各國至少可以預測自己可能面臨的關稅率。
❌ 缺點(不公平性):
一、只考慮貿易逆差,忽略市場因素。
(一) 貿易逆差不等於不公平貿易
貿易逆差可能是因為生產力、產業結構、消費習慣等因素,並不代表對方國家在政策上歧視美國產品。例如,美國的高科技產品出口本來就較少,而台灣作為科技製造大國,對美國順差高是市場機制決定的,並非貿易壁壘導致的。
(二) 進口價格彈性與傳導率參數爭議
美國設定的 「進口價格彈性」為 4,而不是更常見的 2,這可能會放大對等關稅的計算結果,使關稅比預期更高。
「關稅對進口價格的傳導率」設為 0.25 可能低估了關稅的實際影響,使得該公式計算出的關稅比實際經濟影響更低,看似合理但實則有偏差。
(三) 忽略美國本身對其他國家的貿易政策
1、美國對許多國家(如農產品、鋼鐵、汽車)早已有高關稅,但該公式完全忽略美國對對方國家的關稅壁壘,僅單方面考慮貿易逆差。
2、可能違反 WTO 規則
根據 世界貿易組織(WTO) 原則,關稅應該是基於公平貿易規則,而不是針對特定貿易逆差國家設置懲罰性關稅。這種做法可能會引發報復性關稅,導致貿易戰。
※台灣對等關稅 32% 合理嗎?
美國進口台灣商品的總額為 1162.64 億美元,而台灣對美國的貿易順差為 739.2 億美元。
按照該公式計算,台灣的「對等關稅」為 31.8%,川普政府將其四捨五入為 32%。
👉 這對台灣公平嗎?
不公平! 這個公式忽略了:
一、台美產業結構的不同
台灣主要出口半導體、電子產品,這些本來就是美國依賴進口的產業,而美國主要出口軍火、農產品,這些對台灣需求有限,貿易逆差是市場因素,而非政策操縱。
二、台灣本身對美國已經有低關稅政策
台灣對美國農產品與科技產品的關稅已經相對低,並沒有對美國產品設置大量關稅壁壘,因此美國再加收 32% 的關稅,實際上只是單方面懲罰順差國,並非真正的互惠關稅。
※結論:這個公式合理嗎?
✅ 部分合理,但整體偏向不公平!
這個公式看似基於貿易數據計算,但其核心問題在於單方面懲罰貿易順差國,而不考慮市場機制與美國自身關稅政策。
關鍵問題:貿易逆差 ≠ 貿易不公平,但該公式卻將「貿易逆差」直接轉換為「應該課稅的依據」,忽略了實際的經濟因素。
因此,從經濟學與國際貿易的角度來看,這個計算方式可能會導致更多貿易摩擦,而非促進公平貿易。